购买保险后患白血病,却因有十二指肠溃疡

时间:2024/6/17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入院病历资料中,

医生记录既往有

“十二指肠溃疡”病史,

患病后保险公司能否以

投保人违反健康告知义务而拒赔?

请看本期案例!

年8月17日,肖某通过手机APP在某保险公司购买“水滴百万医疗险”人身保险,保障内容有一般疾病及意外医疗费用万元、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万元等,电子保险合同对投保期间、承保病种、赔付项目、保额、免责条款等进行了约定。

年10月23日,肖某因急性扁桃体炎住院治疗,入院病历记载“患者因发热、咽痛1周入院,既往有‘十二指肠溃疡’病史”。

年10月26日,医院诊断为急性髓系白血病。后肖某多次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478.87元。

年12月16日,肖某通过手机APP向某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某保险公司以肖某故意隐瞒“十二指肠溃疡”病史,违反健康告知义务予以拒赔。肖某为此诉至湖南省新邵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入院病历资料记载的既往病史是医生问诊后根据“患者主诉”情况进行的病情记载,有一定的主观性,未达到人身保险合同中对既往病史“明确确诊”的要求。

某保险公司亦未提交证据证明肖某存在十二指肠溃疡的明显症状或治疗用药的事实,且肖某最终未被诊断患有十二指肠溃疡。此外,肖某使用某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签订人身保险合同,某保险公司应当对合同的免责条款向肖某主动履行说明义务,对不符合投保条件的疾病与健康状况进行明确告知,也应当对肖某是否符合投保条件进行审查,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某保险公司向肖某履行了说明、告知及审查义务。

综上,本案应由某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新邵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赔付范围内支付肖某保险金.31元。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近年来,互联网健康保险凭借投保便利、普惠性、易触达等优势,规模迅速增长,各保险公司通过不断迭代的百万医疗险、防癌险、住院医疗险等产品为公众在医疗、健康等众多场景提供保险服务,弥补了基本医保与传统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空白,提高了居民重特大疾病的保障水平。

但实践中,互联网健康保险合同往往内容冗长,其中有大量专业概念、医学术语,普通投保人难以准确理解,极易导致误解和歧义,且保险公司对于电子保险产品法律风险提示义务不充分,致使网络保险纠纷日渐增多进而引发诉讼纠纷。故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应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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